什么是渣土辦理?
它包含了3個概念:渣土、渣土辦理、辦理對象,下面一一解說。
1、渣土:依據《道縣城區渣土辦理辦法》一條內容,渣土是指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子、路途、橋梁、防洪管網等城市建設工地及企業生產中需要和發生的修建廢物(包括工程土方石、棄土、余泥等)、修建材料(含沙、卵石、泥土、灰漿、混凝土等)及散體物料(含散煤、煤渣等)。
簡略而靈活地了解——渣土不僅僅是“土”,而是包括部分修建廢物、修建材料、散體物料在內的一個大概念。
2、渣土運送辦理:由具備環境衛生、工程建設、交通運送、環境保護等行政辦理功能的部分,采取相對會集行政執法權的方法,在行政區劃范圍內對處置與運送渣土工作實施安排、辦理、監督的過程。
3、渣土運送辦理對象:簡略的說,便是指在渣土發生、堆放、運送、傾倒整個過程中的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。